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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践行 你我同行——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告知书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年07月04日 08:41

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已经拉开序幕,为确保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在此,向即将奔赴各地参加社会实践的全体师生作以下几项安全告知:

1. 希望各学院、指导教师和实践队员,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认真学习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工作,遵守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2. 各二级学院带队老师加强社会实践队的行前安全教育和实践过程的跟踪、指导,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预案。

3.学生本人应保证自身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实践活动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

4.出发前,务必购买好人身意外险,并填写安全责任书。同时带好所需的必要证件和服务证明,不要乘坐非法机动车辆。请务必保管好个人财务,贵重物品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5.在参与活动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维护国家、学校荣誉,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国家、学校利益的举动。严格执行我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据本责任书相关说明和有关规定处理。

6.在活动过程中,要遵守纪律,听从主办方的安排,注重团队协作性,互相关心、互相帮助,遇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学院团委负责人及活动开展地的负责人报告,及时应对。

7.学院团委要全面掌握本学院各类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提前审查各类活动的场地安全情况、规模控制情况及人员信息等。

8.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由本人承担。由于本人过错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9.对于个人因为安全意识淡漠或隐瞒健康状况引起的事故,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以上告知事项各学院集中学习、认真实施、有效监管

祝老师们同学们实践顺利,满载而归!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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