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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18日 09:39

各团二级学院团委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且团员需要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主题学习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团工委、各二级学院团委需严格遵照《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附件2),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安吉校区学生的推优由安吉校区团工委负责。研究生的推优由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团委负责,研究生团工委做好配合工作。

各团支部认真开展推荐工作,请各团工委、分团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10月27日前电子版上交《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3)tw@zust.edu.cn,同时于10月30日前将《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上交至行政楼212办公室。


校团委:0571-85070172;校中研:周庆龙:18267651965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浙江科技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会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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