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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06月13日 23:20

各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

根据全国学联章程,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拟于今年暑期在北京召开。根据《关于推选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团体和第二十七届委员会、主席团候选团体的通知》,根据工作要求与工作进程,现就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根据学联章程,全体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代表团体所有学生均有资格经过组织程序成为本团体代表人选。各省级团委和学联应统筹考虑代表结构,推选一批在坚定理想信念、服务广大同学,投身疫情防控、助力脱贫攻坚,追求向上向善、勇于自强奋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代表,树立培养品学兼优好学生的鲜明导向,更好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校级学生会组织负责人占正式代表的比例以50%左右为宜;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班级负责人和其他优秀学生代表应占50%左右,其中其他优秀学生代表不低于30%。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树立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3、表率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技能突出,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同学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在志愿服务、突击攻坚、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表现突出,经受住了考验。

4、群众基础良好。积极主动服务身边同学,在同学中评价良好,威信较高。

5、代表人选原则上为本校在册非应届毕业生,能够履行代表职责,准确反映同学的意见和需求。

二、推选程序

1、推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代表团体确定后,根据代表推选标准和结构要求,代表团体单位应按照程序推选代表候选人:

1)在院系团组织指导下,各院系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确定1-2名代表候选人报校学生会。候选人须填写附件1:《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由学院汇总后于614日周日晚10点前打包发至校学生会邮箱:zustxsh@163.com

2)在校团委指导下,校学生会汇总候选人提名情况,根据省级团委和学联关于代表结构的指导意见,征求学校相关部门和人选所在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提出1-2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名单

3)经学校党委确定后报省级团委和学联协商,报团省委党组批准后,形成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没有院系基层的代表团体可直接在校级层面推荐。

2、会议推选代表候选人。校学生会通过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代表大会(会议)等适当方式推选1名代表人选。

3、组织考察。由省级团委和学联开展代表人选考察工作。了解代表人选所在学校团委、院系党团组织负责人,班级团支部负责人以及部分学生的意见,考察其推选程序、思想政治素质及在学生中的认可度。

4、各学校公示。代表团体所在学校以适当方式对代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正式上报。代表人选名单经各省级团委、学联审核后上报全国学联秘书处。

联 系 人:蔡晓雨,周文晟

联系电话:85070173

电子邮箱:zustxsh@163.com

附件1:《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

20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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