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工委、分团委,各级志愿者协会:
为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团代会和校第四次团代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青年学生融入社会、服务他人、践行志愿精神,引导浙科学子在实现中国梦、大学梦实践中成长成才,特举办2016-2017学年“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工程先进个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内容及方式
(一)“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1.评选要求
(1)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2)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参与志愿服务时间累计200小时及以上或参与志愿者工作满两年且工作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者。
2. 评选流程
(1)候选人进行3—7分钟的现场展示及答辩,展示形式自定,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由校团委老师及校级组织主席团组成评审团,综合候选人上报材料及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若干名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二)“百时奉献”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1.评选条件
(1)项目紧密围绕“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工程主题:心语心愿、感恩荷德、点滴成金、筑基务实、绿点行动、经世致用、育文怀礼、律动青春。
(2)项目具有可操作性、持久性、创新性,有组织有计划,经过近几年实践证明,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
2. 评选流程
(1)候选项目选派代表进行3—7分钟的现场展示及答辩,展示形式自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由评委综合候选人上报材料及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最终确定若干项“百时奉献”优秀志愿服务项目。
二、相关要求
(一)评选过程中的先进个人、优秀项目报名表纸质稿须于2017年5月3日23:00前上交至校志协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yzust@126.com,由校志协留底备查。
(二)评选过程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欢迎广大师生监督。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校团委、校志协反映。
联系人:戚可亨 521151/15868178931
附件:
附件一:2016-2017学年“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工程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二:2016-2017学年“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工程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校团委、校志协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