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级组织,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服务、团结广大同学共筑中国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也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我校积极响应号召,决定举办“团学之星”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评对象
浙江科技学院各校级组织及二级学院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
二、参评人数
各校级组织各1名、各二级学院各1名(包括中德工程师学院)。
三、参评条件
1. 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极强,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2.模范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3. 勤奋学习,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本职工作认真务实,作风正派。在校园文明建设活动中起带头模范作用,善于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评选程序
1.各校级组织及二级学院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干部中推荐,报名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团学之星”学生干部推荐表》(见附录),推荐表于3月21日(周二)12:00之前上交,纸质表交至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ustsu@126.com。
2.根据选拔要求,候选人准备竞选PPT及演讲稿,进行竞选演讲,由校团委老师及各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担任评委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公示3天。
3.评选结果前2名获“团学之星”荣誉称号,并优先推至省优秀学生干部,第3-10名获“优秀团学干部”荣誉称号。
六、名额分配
序号 |
单位 |
团学之星候选人 |
1 |
机械学院 |
1 |
2 |
电气学院 |
1 |
3 |
信息学院 |
1 |
4 |
建工学院 |
1 |
5 |
生化/轻工学院 |
1 |
6 |
艺术学院 |
1 |
7 |
经管学院 |
1 |
8 |
人文学院 |
1 |
9 |
理学院 |
1 |
10 |
外国语/中德学院 |
1 |
11 |
中德工程师学院 |
1 |
12 |
校学生会 |
1 |
13 |
校社团联合会 |
1 |
14 |
校志愿者协会 |
1 |
15 |
校KAB创业俱乐部 |
1 |
16 |
校中研会 |
1 |
17 |
校自律委员会 |
1 |
18 |
和山心传媒 |
1 |
合计 |
18 |
七、相关要求
1.纸质推荐表上交至行政楼214,电子稿发送至zustsu@126.com。
2.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认真组织,保证评选过程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凯丽(17826807787/542817) 王 曌(15869105009/516870)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团学之星”学生干部推荐表
校团委、校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