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工委、分团委:
根据团浙[2016]21号文件《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共青团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定于2016年在杭州召开,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将选举产生2名代表参加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一)代表必须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以及党团组织提名为团的委员会候选人或团的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踏实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斗争;
(四)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参加团内各项活动,善于和青年交朋友,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
二、代表的组成
全校现有共青团员15370名,根据中青发〔1992〕 3号文件的规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为 640 名,我校分配名额2名。
原则上选举代表名额2名均来自基层一线,其中青年代表比例不少于80%;党员的比例不超过70%,团员的比例不低于30%;女代表不低于25%;先进模范、先进集体代表1名,团员代表1名,其中女代表至少1名。
三、代表的产生办法
(一)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推荐、酝酿。校团委根据各基层团委推荐名单,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召开团委委员会议,提出共青团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3名);
(二)报学校党委和团省委同意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
(三)召开学校团代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选举产生代表;团代表会议代表由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各团工委、分团委通过全委员会选举的代表两部分组成,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3。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四)学校将代表名单报团省委组织部;
(五)共青团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
四、具体要求
请各团工委、分团委在7月5日(周二)8:30前将符合要求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名单(少于等于3人有效)及团代表会议代表名单发送到校团委邮箱tw@zust.edu.cn。
联系人:齐铭鑫
联系电话:85070177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浙江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