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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03月03日 12:34

校级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

2015年,我校各级组织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全国学联二十六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积极服务、团结广大同学共筑中国梦,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实现了新的突破,也从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干部典范。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工作的不断发展,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选两名学生干部参评2015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同等条件下,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2、带头刻苦学习。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不断完善自我,提高综合素质。参评年度内成绩需在本专业前30%或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带头弘扬新风。自觉传承中华民族优良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综合素质类荣誉称号。

4、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二、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干部。

各组织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注重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广泛性、代表性。其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中非学生会干部比例一般不低于30%;要对推荐的先进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所在校级组织和广大学生代表的意见,并负责汇总审核事迹材料;在推荐过程中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结合起来,激励广大学生干部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需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一份(500字左右)上报。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6日(周日20点前发送至团委邮箱tw@zust.edu.cn),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联系人:齐铭鑫老师

联系电话:85070177

地址:行政楼212团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tw@zust.edu.cn

附件: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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