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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30日 15:04

团工委、分团委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关于2016新苗人才计划申报的有关要求。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安吉校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安吉校区、各学院在项目申报时,要注重选择符合学生实际,能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的项目。

2.将申报项目择优排序,统一上报书面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申报单位认真审核;项目汇总表,上报时须加盖公章。研究生申报由所在学院负责。

3.于2016110日前上交申报材料。各学院具体分配数量会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但会酌情考虑“挑战杯”成绩、新苗计划实施开展情况适度增减。

4.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只能本科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只能研究生申报,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

联系人:章艳艳 17826807010(535596)

徐超奕 13588207313(667123)

附件(下载):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4.项目汇总表

校团委

2015年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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