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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22日 14:02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的有关精神,充分体现和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作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以党建带团建。请各分团委、各团支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我校的团员推优工作,于530日前将统计表(附件3)加盖二级学院分团委公章送校团委202室,并将电子稿发团委邮箱zusttw05@126.com

附件(下载)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O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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