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委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卓越青春”浙江科技学院201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31日 15:46

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了进一步挖掘身边的榜样人物,发挥优秀大学生的导向作用,引领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积极进取、学习先进、奋发有为,为学校发展作贡献,校团委、学生会特举办“卓越青春”浙江科技学院2011年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该评选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同学,从同学中推举先进典型,通过表彰在各方面中追求卓越、砥砺奉献的青年,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青年学生对“卓越青春的追求和对大学人生的思考。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典型宣传教育,发挥典型人物的牵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学生范围内掀起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2、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职能,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

3、为我校大学生群体开辟一个彰显独特个性和能力本位的人物评比舞台。

二、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主题:卓越青春

活动口号:青春有我,成就卓越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校团委、学生会

协办单位:各分团委、学生会

支持单位: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教务处、校新闻中心、校报、校网管中心

四、评选对象

浙江科技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五、评选委员会

总顾问:陈根芳 (校党委副书记)

问:陈跃泉 (党委宣传部部长)

金建勋 (党委学生工作部部长)

罗朝盛 (教务处处长)

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

任:姜雯(团委书记)

副主任:戈洪伟、王晨阳

员: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校级学生组织代表

六、评选内容

1、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年度人物提名奖(5名):

分为以下几类:

科技创新类、公益奉献类、创业类、励志类、勤学类、活力类、留学类、风尚类、其他类。

1)评选标准:

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② 追求知识,热爱科学,善于创造、勤于学习、甘于奉献。

③ 具有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注学校,心系社会。

④ 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

⑤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有益活动,有较强的解决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力。

⑥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富有激情,敢于挑战,志存高远。

⑦ 学业成绩良好,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2)报名办法:

① 在活动现场设点领取报名表或到校学生会网站(xsh.zust.edu.cn)下载报名推荐表(附2、附3)。

② 候选人(团队)需认真填写推荐表(附2、附3),并将推荐表(附2、附3)及其电子稿上交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③ 事迹材料需真实,符合活动主题。

④ 注明参选的年度人物类别。

3)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候选人推选、报名阶段(111日—117日)

候选人通过以上报名方式报名参加评选活动,推荐表及电子稿上交至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117日,逾期不予评选。

各分团委、学生会做好初步的推荐、审议工作,推荐名额见《各二级学院推荐人选名额分配表》(附1),并于2011117日前将汇总后的书面推荐表上报校学生会,电子稿发至邮箱zustndrw2011@126.com。(校级学生组织也可直接向校团委、学生会推荐,不占学院名额)

第二阶段:正式候选人审议和确定阶段(117日—1114日)

评选委员会对各学院及各组织推荐人选资料进行审议,评定,整理,并将各个候选人的资料发到校学生会网站(xsh.zust.edu.cn),进行公开网上投票(1112), 拟定出30个正式候选人。

正式侯选人于1115日前提交精选的个人照片电子版3张(个人精选风采照两张、一寸照一张),连同修改过的推荐表发送至邮箱zustndrw2011@126.com,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评选。

第三阶段:年度人物候选人校内公众投票阶段(1115日—1118日)

校团委、学生会将通过各种媒介(短信、海报以及网站)公布正式候选人的名单和资料,在1118日进行全校现场投票,参考现场投票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投票确定15个提名者,并通过各种媒介(海报以及网站xsh.zust.edu.cn)公布。

评委会成员在1120日进行评定工作,并最终确认,于颁奖典礼上现场揭晓十大年度人物和5名提名奖获得者。

各分团委、学生会应做好本学院正式候选人的宣传工作。评选公示期间,评选委员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调查核实,若查实确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候选人,经评选委员会研究后,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监督举报电话:8507017385070888

七、颁奖典礼

地点:图书馆西报告厅(暂定)

时间:1216日晚(暂定)

附件:年度人物分配表及报名表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浙江科技学院学生会

20111031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二十一期团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