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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践行二十大 奋斗新征程 永远跟党走”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05日 06:00

各二级学院(校区)团委,各校级主要学生组织: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引领广大青年在火热实践中“自找苦吃”,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以时代新人铸魂工程为指引,在“小我融入大我”中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践行二十大 奋斗新征程 永远跟党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二十大 奋斗新征程 永远跟党走

二、活动选题

(一)理论普及宣讲团。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引导青年学生深入基层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高校重要讲话、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从知、情、意、行四个层面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贯通起来,将深刻性和生动性统一起来,通过面对面、小范围、互动式宣讲,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思践悟。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人气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党史学习教育团。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各地红色资源,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多种形式活动,持之以恒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引导青年学生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开展廉洁教育,深入推进“清廉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展现“浙里青廉”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三)乡村振兴促进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发动青年学生了解认知乡村,特别是省内山区26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教育关爱、爱心医疗、科技支农、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点项目,帮助发展乡村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美化乡村环境,提升乡风文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讲好乡村振兴故事。

(四)发展成就观察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展现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20年以来在各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展示我省在奋力打造“重要窗口”、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进程中取得的丰富成果,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以中国大地为课堂,组织青年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基层治理参与、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感受祖国发展变化,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引导青年学生形成正确认识,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投身强国伟业。

(五)民族团结实践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以及省内少数民族县镇、集中居住地等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共同富裕实践团。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要求,组织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

(七)生态文明实践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把握浙江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鼓励大学生深入基层助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广泛传播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及实践成果,在实践中引导大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推动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八)文明新风实践团。围绕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大学生走进基层、走进群众,积极投身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持续深入移风易俗等实践活动。

(九)美丽浙江实践团。聚焦美丽浙江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千万工程”等重点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十)反邪教宣传实践团。结合实践地实际情况,以反邪宣讲、科普宣传、法治普及、社区服务、调查研究等形式多样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政策法规,提高基层群众识邪、防邪、拒邪的基础素养

三、实践形式

(一)个人实践

鼓励学生个人返回家乡积极参加各地“家燕归巢”大学生回乡报到专项实践活动,通过政务实习、课题调研、社会调查、人物寻访、劳动教育等各种形式投身家乡建设。

(二)团队实践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深入动员队伍组建工作,组队数量原则上要达到在校团支部数量的30%以上(不含2023届毕业生团支部),每个团队的实践成果中必须产出至少1篇调研报告。每个学院原则上须组建一支“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足迹学新思想,看中国式现代化浙江实践”团队。

各团队根据实践主题,确定实践项目,组建实践队伍,制定详细可行的实践方案(含安全应急预案),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实践活动,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实践学生人身与财产安全。

团队人数一般4-10人为宜,每个项目至少配备1名指导教师。校团委将择优8支校级重点团队,给予3000元资助;遴选10支校级一般团队,给予1000元资助。

四、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7月)

前期筹备阶段,学院制定暑期社会实践方案,根据社会暑期实践活动主题,做好团队申报、队员选拔等工作,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二)第二阶段(7月-8月)

学生通过个人实践和团队实践等形式开展,实践过程中与校团委保持联系,做好安全报备和宣传报道工作。

(三)第三阶段(8月-9月)

各团队需及时梳理总结实践成果。

(四)第四阶段(10月-11月)

学校组织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交流展示,推广优秀典型事迹,提升优秀成果影响力。届时,根据团省委社会实践总结评比活动时间要求再做具体安排。

五、活动申报

1.所有团队须仔细填写《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假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附件1)和《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团队成员须签署《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责任书》(附件3)和《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附件4);二级学院团委须向所有团队传达《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告知书》(附件5)。以上文件(附件1-附件4)须于6月中下旬上交(具体时间待团省委通知下发后发布),以学院为单位,将WORD版文件、PDF版扫描件发送至团委邮箱:tw@zust.edu.cn。

2.所有团队于7月10-14日期间,在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sxx.youth.cn)报备团队信息。完成报备的团队方可参加2023年浙江省“双百双进”高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评选。

六、活动要求

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单位做到以下几点:

1.聚焦实践育人,落实实践方案。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建立社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有效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学协同共进,发挥育人合力。

2.深化实践成果,提升宣传成效。各团队应按照“受教育、长才干、贡献”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协调宣传渠道,紧扣主题,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拓宽活动成果宣传覆盖面,扩大社会实践影响力。

3.追踪实践动态,健全安全保障。各学院要建立安全工作责任机制,为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统一购买保险,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工作。各团队要全程跟踪社会实践情况,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动态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

4.完善考核制度,提升团队质量。各二级学院组织应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准备,实践团队成果需在8月底前完成调研报告的撰写,此外,还应整理汇总成果汇编、视频、纪念册等。校团委将针对开展暑期社会实践考核评比和表彰。

七、成果要求

积极开展社会宣传,争取新闻媒体的报导,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活动结束后,提交实践过程的调研报告以及图文、视频资料,具体要求根据团省委要求另行通知。

实践材料需在2023年下半学期由各实践团队交至各二级学院团委,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行政楼212,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活动评比

暑期社会实践评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社会实践各奖项的评审工作,所有项目按照各因素的权重进行量化评分。根据评审成绩对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并予以奖励。具体评比细则见后续通知。

九、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

校团委/何沛艺:0571-85070172;习研会/杨天意:13027722265

十、附件

附件1: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表

附件2: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3: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责任书

附件4: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个人责任书

附件5: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安全告知书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浙江科技学院习研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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