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委通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1:13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团委: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团工委、各二级学院团委需严格遵照《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推优入党实施办法》(附件一)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推优”名单确定后,及时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安吉校区学生的推优由安吉校区团委负责。研究生的推优由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团委负责。

各二级学院和安吉校区团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2023年10月30日10:00前将电子版《浙江科技学院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三)发送至tw@zust.edu.cn,同时纸质版附件二和附件三上交至行政楼212办公室。

联系人:王春叶0571-85070172。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231023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23年“双百双进”暑期社会实践评比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精品学生社团活动立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