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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10月14日 09:07

各二级学院、安吉校区团委、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各二级学院和安吉校区团委需按照《共青团浙江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一)要求,完成“推优”工作。“推优”过程中,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安吉校区学生的推优由安吉校区团委负责。研究生的推优由学科所在二级学院团委负责。

请各二级学院和安吉校区团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于2024年10月30日前将纸质版浙江科技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表》附件二和《浙江科技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三)交至青年之家2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浙江科技大学优秀团员青年入党推荐统计表》(附件三)发送至邮箱zustxyh@163.com。

联系人:王春叶0571-85070173。


共青团浙江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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