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
当前位置
> 首页 > 团委通知 > 正文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关于举办团校第二十五期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1:57

各团工委、分团委:

为深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四进四信”活动,全面深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扎实地做好基层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团干部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举办浙江科技学院团校第二十五期基层团干部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4月

二、地点:安吉校区

三、培训对象:安吉校区各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2015级团支部书记、班长。

四、培训内容:思想政治理论、团务知识、能力素质训练。

五、培训要求:要求学员认真学习、注重实效;学以致用、促进工作;提升自我,接受考验。

六、培训纪律:

1.培训班学习期间,所有学员分成若干学习小组,每小组确定一至两名组长由组长负责相关事宜,做好总体考勤工作,在分组讨论时负责对学员进行指导。

2.各学习小组根据所提供的议题对相关课题进行讨论。

3.由团校办公室相关人员担任记录员,具体负责每次活动的考勤与记录,记录员要自觉履行职责,认真考勤,坚持原则,认真记录小组的出勤和学习情况。

4.学员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团校的学习纪律,全体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授课地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不准随便请假。特殊情况请假需提交《浙江科技学院团校学员请假单》(附件1),经团工委、分团委同意后报团校办公室批准,旷课一次者,取消学员资格;有缺课记录者(与教学课程安排冲突的除外),取消团校评优资格。

七、 结业评定:

1.团校学员按要求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由团校统一颁发《浙江科技学院团校结业证书》。

2.团校学员的最终成绩将由学习报告(30%)、平时表现(40%)与结业考试(30%)共同组成。其中,平时表现成绩由团校办公室进行评定。

八、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由安吉校区团工委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团校第二十五期学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交至团校办公室,具体要求由安吉校区团工委另行通知。

3. 联系人:齐铭鑫、陈晗露,电话:85070177。

附件1 附件2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5日

  • 上一篇文章: 关于浙江科技学院“双百双进”活动基地申报的通知
  • 下一篇文章: 关于开展浙江科技学院2015-2016学年“百时奉献”志愿服务工程系列评比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