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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03月28日 14:39

各分团委、团支部:

为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的有关精神,充分体现和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忠实助手和可靠后备军作用,以党建带团建。请各分团委、各团支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我校的“推优”工作,于415日前将统计表(附件3)加盖二级学院分团委公章送校团委202室,并将电子稿发团委邮箱zusttw05@126.com,逾期不报的纳入下学期推荐!

共青团浙江科技学院委员会

O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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