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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科技大学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6:47

各学院:

  为进一步浓厚科研创新氛围,提升广大学生的科技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切实增强竞赛的群众性、客观性和交流性,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做好全省、全国大赛优秀作品的选拔培育。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赛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将代表我校参加浙江省第十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组织机构

  学校挑战杯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同时,设立竞赛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 5 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者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此外,在主赛道外,国赛组委会将开展“揭榜挂帅”专项赛、红色专项赛和“黑科技”展示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6月)

  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筛选符合竞赛要求的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组建参赛团队。各学院在充分动员和酝酿的基础上,协助团队选聘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也可由参赛团队根据实际需要在校内外自行聘请。

  2.竞赛实施阶段(2024年7月-9月)

  各学院结合实际,对立项作品团队进行辅导和培训,使学生熟悉竞赛内容,掌握参赛技能。作品团队在指导老师的辅导下,进一步明确研究方向,认真完善作品文本。

  3.学校比赛阶段(2024年9月-2025年3月)

  竞赛评审委员会综合考察前期准备情况,确定正式入围校赛的作品,入围作品获得相应经费资助。校赛分为初赛、复赛(入围60项左右)和决赛(入围40项左右),初赛和复赛采用文本评审方式,决赛采取文本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五、参赛作品要求

  1.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5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者社会实践活动成果,作品需突出学生成果,切忌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

  2. 申报作品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申报集体作品的团队,可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成项目研究团队申报,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超过10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者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参加),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

  5. 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可自选上述5个组别中的一个报送。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可积极申请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揭榜挂帅”专项实践,争取经费和政策支持,详见校团委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关通知。

  6.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7. 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

  六、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校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指导教师激励政策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获奖项目奖励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奖金300元、优秀奖200元。校级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优先推荐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省里经费5000元+结题后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校级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优先推荐2个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春萌计划)立项(2个项目经费资助约1000-1500元)。同一获奖作品从暑期社会实践通道和本通知通道申报,立项政策只享受一次。奖励可重复获得。

所有入围校级复赛作品,优先给予1个浙江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春萌计划)立项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作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要结合相关教育教学改革,组建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竞赛组织工作的领导。

  2.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学科特色和学科竞赛成果,精心组织参赛团队和项目,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群众基础;要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要完善配套政策,把“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的激励制度化;要根据各阶段时间节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及时推进。

  3.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系列竞赛品牌在师生中产生更为广泛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产生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科普和科技创新创造活动,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为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各学院积极组织,广泛动员有潜力的学生组队参加,每周五填写一次参赛汇总表电子版报送校团委,作品申报书电子版请提交word稿,每件作品按照“序号-申报书-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后续如有极其优秀作品可由学院团委推荐上报。

   联系人:石老师0571-85070173  行政楼214

        邮箱:907908412@qq.com


校团委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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